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組織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6月29日

條文關聯

文化部為詮釋臺灣史前文化,從事臺灣與周邊地區考古、原住民、南島語
族之研究、典藏、展示及教育推廣業務,特設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
以下簡稱本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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