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澎湖風景特定區管理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4年07月01日

條文關聯

  交通部觀光局為辦理澎湖地區觀光遊憩資源之調查規劃及籌備澎湖風景
  特定區管理處有關事宜,特設立交通部觀光局澎湖風景特定區管理籌備
  處(以下簡稱本處),其組織依本規程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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