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112.10.04訂定)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0月4日

條文關聯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以下簡稱本所)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
工職掌,特訂定本細則。
〔立法理由〕
本細則訂定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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