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漁港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1月27日

條文關聯

  漁港之規劃、建設、經營、管理及維護,依本法之規定。
〔立法理由〕
  一、配合第三章章名修正,酌作文字修正。
  二、「本法未規定者,依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之法律適用原則宣示,
      意義不清,易造成適用爭議,爰予刪除。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