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月17日

條文關聯

本準則依性別平等工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三條第六項規定訂定之。
〔立法理由〕
配合性別平等工作法(以下簡稱本法)名稱及第十三條項次修正,酌作文
字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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