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央信託局條例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5日

條文關聯

為執行政府政策,辦理採購、貿易、保險、銀行、信託、儲運及其他經中
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特種業務,設中央信託局(以下簡稱本局),受財政部
之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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