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基隆嶼風景區經營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4年06月07日

條文關聯

  基隆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維護基隆嶼風景區(以下簡稱本風景區
  )自然生態、提供生態教育、研究,發展觀光遊憩,為利管理,依發展
  觀光條例及風景特定區管理辦法,特制定本自治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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