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辦理低污染電動機車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05月18日

條文關聯

  基隆市(以下簡稱本市)為辦理使用電動機車補助業務,以防制空氣污
  染,特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第十八條第四項規定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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