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投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增進南投縣(以下簡稱本縣)藝文活動 多元發展,培養民眾參與藝文活動,促使藝術文化融入民眾生活,豐富 本縣公共空間人文風貌及縣民精神生活,許可街頭藝人從事街頭藝文活 動,特訂定本辦法。 本縣有關街頭藝人從事藝文活動許可事項,除中央法令另有規定外,悉 依本辦法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