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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名稱:
臺南縣關子嶺警光山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99年12月25日
條文關聯
第1條
臺南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經營及管理關子嶺警光莊,特設置關子嶺 警光山莊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依預算法第九十六條第二項準用同法 第二十一條之規定,訂定本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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