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樹木保護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4月19日

條文關聯

  花蓮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保護具有保存價值之樹木及其棲息生態
  ,維護自然景觀及綠色資源,為本縣營造健全之城鄉生活環境,特制定
  本自治條例。
  本自治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有關法令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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