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686
人,瀏覽人次:
893392398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國軍衛生勤務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11月22日
條文關聯
第十條
為統合運用三軍衛勤設施,迅速調配陸、海、空軍之傷患運輸能量,有 效達成衛勤支援任務。由國防部軍醫局設立「國軍傷患調節中心」。以 執行調節任務,並督導實施。「國軍傷患調節作業規定」另定之。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