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高級中等學校群科學程設立變更停辦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月3日

條文關聯

  各該主管機關得視教育資源分布情形或社會經濟發展需求,會商相關產
  業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其他相關機關後,指定學校辦理特定科、學程。
  學校辦理前項特定科、學程所需經費,各該主管機關得編列預算補助之
  。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