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莫拉克颱風災區河川洪氾區土地使用管制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4日

條文關聯

依前二條規定之拆除或改善,除非法建築物外,其所有人或權利人因而所
受之實際損失或改善之必要費用,應予補償。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