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花蓮運務段辦事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5月04日

條文關聯

  經指派擔任車班組業務之人員,負責辦理下列事項:
  一、辦理隨乘列車擔任行車、查票,並指揮監督隨車人員事項。
  二、辦理旅客隨車攜帶物之查驗事項。
  三、辦理車內服務及清潔秩序之維持事項。
  四、辦理列車運轉之一切事宜。
  五、辦理行李包裹、貨物之授受、保管及裝卸事項。
  六、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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