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民航人員訓練所辦事細則(112.10.04訂定)
時間: 中華民國112年10月4日

條文關聯

本所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立法理由〕
本所以分層負責明細表實施分層負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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