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404
人,瀏覽人次:
926416447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交通部所屬事業機構人員購置住宅輔助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9月5日
條文關聯
第十條
依本辦法貸款購置住宅,借款人員仍得支領房租津貼。但購置住宅後離職 (包括退休、亡故)者,於次月份停止支給。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