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大眾運輸補貼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9月25日

條文關聯

  主管機關受理路(航)線別營運補貼計畫申請,經該管審議委員會審定
  ,再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可後實施。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