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月18日

條文關聯

會計室掌理下列事項:
一、歲入、歲出概算、預算、決算及相關資料之蒐集及編製。
二、預算之分配及執行。
三、會計報告之編製及陳核。
四、經費審核、收支憑證保管及報核。
五、現金票據及財務查核。
六、採購案之監辦。
七、會計人員之任免、遷調、考核、獎懲及退撫。
八、其他有關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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