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精神科門診、急診、全日與日間住院、及社區病人診療有關之事項 。 二、與院內各科病人之會診有關事項。 三、精神醫學、心理衛生及人類行為學有關事項。 四、社會工作相關業務有關事項。 五、其他有關精神科病人診療相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