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衛生福利部老人身心障礙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辦事細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7月21日

條文關聯

  護理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服務對象日常生活之照顧、輔導及偶發事件之處理。
  二、護理學術研討資料與工作分配之紀錄及管理。
  三、衛生教育感染控制之推行、衛生教育訓練資料之收集及工作檢討。
  四、護理行政業務及醫事人員執業登記之辦理。
  五、護理衛生器材之驗收、發放登記、保管及表報。
  六、服務對象生活護理、老人房舍整潔之維護、協助醫護、復健及病歷
      資料建立。
  七、其他有關護理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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