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040
人,瀏覽人次:
90414338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信託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暨經營與管理人員應具備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準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9年10月26日
條文關聯
第十條
兼營信託業務之銀行、證券商、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 其董事及監察人應至少各有一人符合第十四條規定之信託專門學識或經驗 。
相關令函
(1)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