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議事、出納、財務、營繕、採購、財產及其他事務管理。 三、辦公廳舍及車輛之管理。 四、國會聯絡、新聞輿情資料蒐集及管考。 五、公文及交辦案件之管制。 六、工友(含技工、駕駛)之管理。 七、其他有關秘書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