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現職公務人員改任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79年05月18日

條文關聯

  原經依派用人員派用條例審定暫予登記之現職人員,比照本辦法第三、
  第四、第五、第六、第九各條有關規定改派為准予登記。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