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臺北市錄影監視系統設置管理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7月1日

條文關聯

  依本自治條例設置之錄影監視系統,警察局及設置機關應每半年公告其
  設置區位。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