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關聯

身心障礙學生之教師職責如下:
一、以團隊合作方式共同擬訂個別化教育計畫。
二、實施有效教學與輔導。
三、實施多元適性評量。
四、協助提供或申請教育相關協助。
五、參加特殊教育相關研習進修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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