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949
人,瀏覽人次:
955728571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桃園縣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5年3月21日
條文關聯
第十條
本貸款之利息,由貸款人負擔二分之一逕向貸款行庫繳交。另二分之一以 本縣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專戶提供金部分免計利息方式優待。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