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應就其營業慢車投保責任保險,並於主管機關發給證照之翌日起四 十五日內,檢送保險文件予主管機關。 前項保險金額不得低於下列數額: 一、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一百萬元。 二、每一意外事故傷亡新臺幣一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