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澎湖縣觀光創意產業獎勵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7日

條文關聯

  為受理申請獎勵案件之審查,本府應邀集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及本府相
  關單位代表組成審查委員會,其設置要點另訂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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