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測量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8月23日

條文關聯

  通過市區時應埋市街標石,市街標石埋設於已成街道者,其蓋面務須與
  街面平,如尚未成街道者,其蓋面須高出地面五公寸。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