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所屬各分局組織通則
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2月03日

條文關聯

  第六條至第十條所定列有官等、職等人員,其職務所適用之職系,依公
  務人員任用法第八條之規定,就有關職系選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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