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氣墊船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9月19日

條文關聯

  氣墊船有左列情事之一時,應申請特別檢查:
  一、新船建造時。
  二、船舶購自國外時。
  三、變更使用目的或改建時。
  四、特別檢查時效屆滿申請換發證書時。
  五、適航性有嚴重損害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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