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處對各基金業務計畫與預算,應就各有關機關所提意見彙核整理, 加具意見,邀集各主管機關、行政院秘書處、經建會、研考會、人事局 、工程會及財政部等機關舉行審查會議,並將審查結果提報行政院年度 計畫及預算審核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