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公立動物收容處所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8月31日

條文關聯

收容處所應對收容動物施予預防注射、投與疫苗、藥浴、投藥或其他防治
動物傳染病之必要措施。
〔立法理由〕
收容處所對收容動物應施予預防注射、投與疫苗、藥浴或投藥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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