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線上:
1288
人,瀏覽人次:
906456596
會員登入
|
加入會員
法規檢索
令函判解
英譯法規
裁判書
書狀例稿
契約範本
植根服務
相關網站
行政令函
│
司法判解
研討會訊息
│
植根雜誌
法規資訊
(體驗新版植根法律網)
法規名稱:
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093年10月30日
條文關聯
第十一條
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向 本會申報年度工作報告及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理事會通過及監事會承認 之收支決算表、現金出納表、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