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考成案應檢齊左列表件送請銓敘機關辦理。 一、公務人員考績表一份(以考列一等或四、五等者為限)。 二、公務人員考績清冊正本一份,副本二至四份。 三、未參加考績考成人員清冊一份。 四、人數統計表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