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銓敘機關及人事機構業務處理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089年02月23日

條文關聯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考成案應檢齊左列表件送請銓敘機關辦理。
  一、公務人員考績表一份(以考列一等或四、五等者為限)。
  二、公務人員考績清冊正本一份,副本二至四份。
  三、未參加考績考成人員清冊一份。
  四、人數統計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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