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基隆市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設立許可及補助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99年05月21日

條文關聯

  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機構辦理就業服務,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向雇主
  或求職者收取必要費用,並應掣給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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