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雲林縣公有公共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
時間: 中華民國090年03月26日

條文關聯

  公有公共停車場於車輛進場時,應掣據給停車場使用者收執,車輛出場
  時應憑據出車,單據遺失而為他人使用者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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