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花蓮縣婦女福利機構設立標準
時間: 中華民國095年07月26日

條文關聯

  婦女福利服務機構提供下列服務:
  一、婦女支持成長、生涯規劃、潛能發展。
  二、親職講座及親子活動。
  三、諮詢服務。
  四、個案、團體或社區服務。
  五、轉介服務。
  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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