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
時間: 中華民國036年01月01日

條文關聯

  省自治法應包含左列各款:
  一、省設省議會,省議會議員由省民選舉之。
  二、省設省政府,置省長一人,省長由省民選舉之。
  三、省與縣之關係。
  屬於省之立法權,由省議會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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