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商港棧埠管理規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8月22日

條文關聯

  旅客服務業務範圍如左:
  一、有關船運旅客上下船服務事項。
  二、有關旅客行李上下船搬運事項。
  三、有關船運旅客之其他服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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