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時間: 中華民國114年5月9日

條文關聯

託運人應將託運之貨物包裝捆紮穩妥,包皮上應註明受貨人、託運人之姓
名及詳細住址、電話,其不能標註者,應另栓以牌簽標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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