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訴願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06月27日

條文關聯

  數機關於管轄權有爭議或因管轄不明致不能辨明有管轄權之機關者,由
  其共同之直接上級機關確定之。
  無管轄權之機關就訴願所為決定,其上級機關應依職權或依申請撤銷之
  ,並命移送於有管轄權之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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