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身心障礙者生活托育養護費用補助辦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2年5月27日

條文關聯

  以詐欺或其他不當行為申請或領取各項補助者,直轄市、縣(市)主管
  機關應不予補助或停止補助,已補助者得追回之。涉及刑責者移送司法
  機關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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