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處理違章建築有關人員獎懲辦法
時間: 中華民國088年06月29日

條文關聯

  違章建築查報人員對於轄區新違章建築均能事先防範或及時查報者,視
  其績效,予以嘉獎、記功或記大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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