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辦事細則(76.08.07訂定)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本館研究推廣組、展覽演出組、總務組等各組組主任,承館長之命,綜理
各該組之業務。
相關令函 (0)
相關判解 (0)
歷史條次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