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藝術教育法
時間: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0日

條文關聯

藝術類科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之國民中、小學部及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
班學生之入學採鑑定方式,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家長申請登記,不
受學區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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