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議事、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之管理。 三、國會聯絡與媒體公關事務之規劃、研擬、執行及管考。 四、工友(含技工、駕駛)及臨時人員之管理。 五、本局安全防護事項之處理。 六、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依秘書單位共通體例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