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辦事細則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3年1月18日

條文關聯

本處駐衛警察隊職掌如左:
一、觀光資源與特有生態、地質、景觀及水域資源之巡查、違規取締、告
    發事項。
二、旅遊秩序安全之維護及旅遊諮詢、服務事項。
三、遊憩據點內流動攤販、擅自設攤、強行拍照、強迫推銷物品及其他騷
    擾遊客行為之取締。
四、違反各項觀光法規行為之查報、取締及告發事項。
五、災害急難救助之協助事項。
六、其他有關警衛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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