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名稱: 行政院主計處組織法
廢止時間: 中華民國110年12月15日

條文關聯

本處設會計室,置會計主任一人,職位列第十或第十一職等,依法辦理本
處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法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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